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計算全攻略:一步步搞懂你的權益

被公司資遣了,你知道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該如何計算嗎?本文詳細解析台灣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費計算方式,包括平均工資的定義、工作年資的計算步驟,並提供實際例子和表格,幫助你快速算出應得的金額,解答常見疑問如試用期是否計入、部分工时如何處理,讓你保障自身權益。

如果你突然接到公司的資遣通知,心裡一定很亂。別急,這篇文章就是要幫你搞懂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計算的所有細節。我們從基礎開始,一步步帶你計算,並回答常見問題。我自己也幫朋友算過幾次,發現很多人因為不懂而吃虧,所以寫這篇分享。

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計算其實不難,但關鍵在於細節。比如平均工資怎麼算?年資包括試用期嗎?這些我們都會cover。

什麼是非自願離職?

非自願離職指的是勞工因為雇主的原因而離職,比如公司倒閉、業務縮減、或勞工不適任等。根據台灣勞基法,這種情況下雇主必須給付資遣費。如果是你自己提離職,那就叫自願離職,沒資遣費可拿。

我朋友小王去年就被資遣了,公司說業務不好,他當時慌得不行,後來我們一起研究才搞懂權益。非自願離職時,資遣費計算就是你的救命稻草。

勞基法第11條和第12條有明確定義非自願離職的情況。常見的有:雇主歇業、轉讓、虧損、業務性質變更、或勞工對於所擔任工作不能勝任等。

資遣費的計算基礎

資遣費計算主要看兩個東西:平均工資和工作年資。這兩個搞清楚了,計算就簡單了。

平均工資的定義

平均工資指的是離職前六個月內你拿到的工資總和,除以六。工資包括本薪、津貼、獎金這些經常性給的錢,但不包括資遣費本身或非經常性給付如退休金。

舉個例子,假如小李離職前六個月的月薪是3萬、3萬、3萬、3.5萬(有加班費)、3萬、3萬,總和是18.5萬,平均工資就是18.5萬除以6,約3.083萬元。計算時要仔細,別漏掉任何收入。

有時候公司會玩花樣,比如把工資拆成基本薪和獎金,說獎金不算。但勞基法說經常性給與都算,所以別被騙了。我覺得這部分法規有點模糊,容易產生爭議。

工作年資的計算

年資是從你到職日算到離職日。每滿一年,雇主得給一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;未滿一年部分,按比例計算。比例是以月為單位,未滿一個月的話,通常按日比例算,但勞基法寫「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」,實務上可能依情況調整,建議有疑問時問勞工局。

例如,如果你工作4年3個月,年資就是4 + 3/12 = 4.25年。如果工作4年3個月又15天,年資計算時,15天可以算0.5個月(按30天一月),所以總年資約4.25 + 0.5/12?簡化點,實務上常按總日數除以365天來算年資。

年資計算時,試用期也算進去哦!別以為試用期不算,那都是工作時間。

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計算的實際步驟

現在我們來實際算算看。公式是:資遣費 = 平均工資 × 工作年資(年為單位,未滿一年按比例)。

假設小陳在公司工作了5年2個月,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是4萬元。年資是5年又2個月,2個月是2/12≈0.1667年,總年資5.1667年。資遣費 = 4萬 × 5.1667 ≈ 20.6668萬元,四捨五入通常取到元或角。

為了更清楚,我弄個表格例子:

工作年資平均工資計算方式應得資遣費
3年3萬元3 × 3萬9萬元
4年6個月4萬元4.5 × 4萬18萬元
2年3個月3.5萬元2.25 × 3.5萬7.875萬元

注意,計算非自願離職資遣費時,如果年資有零頭,最好用計算機仔細算,避免小誤差。我上次幫朋友算,就發現公司少給了幾千塊,後來追回來了。

勞基法規定資遣費有上限嗎?其實沒有絕對上限,但計算基礎是平均工資,如果工資很高,資遣費可能可觀。不過,實務上有些公司會設限,但法律上是以實際工資為準。

常見問題解答

這裡整理一些大家常問的問題,幫你快速解惑。

Q: 試用期期間被資遣,資遣費怎麼算?

A: 試用期也是工作年資的一部分,必須計入計算。別聽公司說試用期不算,那是不對的。

Q: 部分工时员工的資遣費計算相同嗎?

A: 是,計算方式一樣,但平均工資按實際領取的工資算。比如你一周只工作20小時,平均工資就是按比例計算。

Q: 如果公司不給資遣費怎麼辦?

A: 可以先和公司協商,如果不成功,向當地勞工局申訴。我朋友就靠這招拿回錢,但過程有點耗時。

還有問題如:資遣費要課稅嗎?一般來說,資遣費屬於退職所得,有免稅額度,超過部分要稅。細節可問國稅局。

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計算中,如果公司倒閉了,還能拿錢嗎?可以,但可能得申請工資墊償,由政府先墊付。

個人經驗分享

我表弟去年被一家科技公司資遣,他工作3年8個月,平均工資5萬。公司最初只算了3年資遣費,我們自己計算非自願離職資遣費後,發現應是3.6667年,約18.3335萬元,公司少給了4萬多。後來我們拿出勞基法條文和公司談,才補齊差額。

這件事讓我覺得,資遣費計算方式對短期員工有點不公平,比如工作11個月只能拿11/12個月,心理落差大。但法律就是這樣,我們只能自己保護自己。

另外,計算非自願離職資遣費時,記得保存工資單和出勤記錄,這些是證據。我見過有人因為沒證據而吃虧。

總結與建議

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計算其實不複雜,關鍵是搞懂平均工資和年資。建議被資遣時,冷靜下來,先算清楚該拿多少錢。如果公司給的少,別怕爭取。

最後,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計算是你的基本權益,多了解沒壞處。有疑問的話,可以打勞工局電話諮詢,台灣各地勞工局都有免費服務。

希望這篇文章幫到你!如果你有更多問題,歡迎分享,我會盡量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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